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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政策
巨化
一、俄罗斯国际科技合作的长期战略目标
俄罗斯将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政策视为国家科技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兼顾国家安全利益、对外政策和对外经济方针的同时,通过国际科技合作可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和变革俄罗斯科学体系。俄罗斯的政治、经济进程影响着国际科技合作的各项政策,其显著特点是世界经济一体化和全球化,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建立面向21世界的经济新模式-知识经济,或者说是以创新为主体的创新经济。科研开发、生产国际化、技术、科技产品和服务参与国际竞争,改革科学技术领域中传统的国际合作形式和机制,包括强化国家在国际合作方面的作用,国际科技合作需要科技政策,对外政策和经贸政策紧密结合。
巨化 俄罗斯国际科技合作政策确定了以下战略目标:
1、 促进俄罗斯转向走创新发展的道路,建立世界多极化的俄罗斯技术创新体系;
2、 在科学、技术和生产领域中参与全球一体化进程;
3、 提高本国科学技术水平,让俄罗斯的知识性产品、科技产品和服务走向国际市场;
4、 发展新型国际合作,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中技术创新的作用;
5、 让俄罗斯的国际科技合作的组织机构面向世界;
6、 保障俄罗斯国家科学技术的安全。
巨化
二、俄联邦国际科技合作的基本方向和任务
1、跨国科技合作
(1) 跨国科技合作的方向
俄罗斯对外科技政策的基本发展方向是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科学方面制定国际合作计划。组建由独联体国家参加的国际科学中心,特别注重恢复前苏联原有的科技地位和实力,保存和发展高等文化教育,充分利用现有的科技资源等。
在基础研究方面,俄罗斯采取世界多极化的科技发展战略,积极促进在俄罗斯境内,以国家重点科研机构为基地建立基础科学国际一体化中心(如合资、合作研究所、中心、实验室等)。
重点发展同工业发达国家的国际合作,挖掘现有的基础科学潜力,在国际一体化、基础科学劳动分工与协作方面稳固地位,参与解决人类共同课题的项目,执行全球性的项目和计划等等。尤其是注重开展解决人与急剧减少、不可再生的自然之间相应问题的合作,扩大信息产品和文化品消费等等。
符合俄罗斯科学发展重点方向,在国际上对俄科研成果的认同、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是俄联邦国际科技合作的主要内容。俄罗斯的国际科技合作所选择的定位,是通过应用俄罗斯科技成果,来解决带有全球化特点的和能使现代文明稳步发展的课题(如生态环境、能源、21世界的交通、全球气候的改变、受滋病、全球性信息网络建设等,包括全球安全问题,如国际恐怖,贩毒、信息战)。
在应用科学研究方面,俄罗斯首先注重在重点发展的科技领域,同西欧国家、美国、日本、中国、东南亚国家的国际和国家重点科学中心的合作,特别是韩国。
俄加强国家科技科研成果在国外的信息宣传。国际科技合作将是支撑俄罗斯科学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鼓励俄罗斯科学家以个人和组织的形成,参与国际竞争,接受国际资助,制定政策保障资金及其有效使用。
(2) 多边、双边科技合作的任务
发展与国际组织的合作,俄罗斯利用联合国和其它国际组织,建立适应本国政治和经济利益的国际科技和创新合作体系。依据世贸组织协议有关保护知识产权贸易条款,以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有关文件,充分运用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法则。建立与经合组织8个成员国在科学、技术和创新领域的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协调战略。在《俄罗斯与欧盟协作伙伴协议》和《俄联邦与欧盟科学技术合作协议》的总体框架下,积极促进与欧盟的合作。扩大与亚太地区国际组织,亚太经济合作论坛,东南亚国家联合会的促进发展高技术、科技产品和服务产业化的合作。利用官方和非官方国际组织渠道,吸引外国对俄科学和技术创新领域的投资。
在与独联体国家科技合作所确定的重点发展方向上,建立总体合作空间。积极促进与独联体国家的双边科技合作。加强与独联体各成员国的科技信息交流。大力支持俄罗斯和白俄罗斯建立统一的科技发展空间。
在开展对工业发达国家的合作方面,扩大与主要科技大国的合作(美国、联邦德国、法国和英国等),以加强对基础和应用科学新内容的补充。巩固本国科学在世界体系中劳动分工,参与解决全球性课题。利用外国先进经验对俄罗斯科学进行改革。运用与工业发达国家如欧盟和经合组织各成员国的科技合作机制,从而达到吸引国外投资和实现对俄科研成果投资的目的,有助于完善本国科学基础,提高俄经济中科技的比重。
俄罗斯不断发展同新兴工业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科技合作,扩大同印度、中国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科学领域的合作。(如高能物理、材料学、激光技术、计算机和软件产品、生物技术、海洋等)。积极发展同巴西、埃及、朝鲜、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菲律宾、南非等国家,在应用研究方面的合作,推广应用俄罗斯科技成果。吸收新兴工业国家的物质资源和金融资本,以本国科研中心为基地,促进在俄建立国际科技组织,在俄培养别国的科技人才。
对于那些经济处于转型的国家,俄罗斯利用与中欧和东欧国家合作的传统和所积累的经验,进一步扩大与其合作研究与开发力度,与它们一道共同进入欧洲科技开发计划。推动俄罗斯技术和工艺设备的出口,提供相应的科技服务,偿还俄联邦对中、东欧国家的对外债务。
2、国际技术创新合作和技术产业化
国家在促进技术创新国际合作方面的作用在于要建立机制、保障优惠政策,实现科技的国际产业化,互惠互利开展与国外的合作,并完善俄罗斯国际创新活动的法律基础。
(1) 国际技术创新合作的方向
俄罗斯将推进本国科技产品走向国际市场与创造良好环境来提高国外机构在俄的创新积极性合理结合起来,在俄工业领域应用外国先进技术,包括使用国外工业生产许可证。俄罗斯的国际技术创新将建立在世界"一体化发展核心"所确定的重点领域的基础上。刺激吸引境外公司和国外投资人在技术、科技产品和服务国际市场上将俄罗斯本国技术产业化,在"一体化发展核心"所相关的科技和创新领域,为外国投资主体提供与俄罗斯本国企业平等的投资、税收政策等。
依靠俄罗斯的科技潜力,通过建立自由经济区或技术产业化区,其中包括吸引外资建设技术园区、技术孵化机构、科技产业区(科学城),参与国际技术创新合作。国家将鼓励利用外资,包括私人投资在俄境内建立技术创新机构,并支持俄罗斯科技创新企业在境外建立分支机构。为使俄罗斯技术在境外的成功产业化,俄罗斯企业非常注重合作方国家的市场支付能力。目前市场前景好的国家有经济快速增长的中国、伊朗、亚太地区的一些国家等。重视利用这些国家的开发区,利用其各项优惠政策,比如中国的烟台示范区。俄罗斯技术创新成果、技术服务和技术诀窍可以作为入股,外方则投入基础设施和资金。
俄罗斯国际技术创新合作的重点是加强与发达国家的技术创新机构、创新网络和重点计划的联络。这可以利用双边科技合作,甚至全欧洲伙伴协作计划来实现。俄罗斯的科学城、国家科学中心、国家联邦科学和高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业创新企业联合体、专业协会、学会和高技术合作企业在建立面向二十一世纪的俄罗斯技术创新基础方面将起到特殊的作用。在本国工业领域,积极应用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发展生产,提高俄经济在世界上的竞争能力。
(2) 国家和个人开展国际技术创新合作的任务
加大在国际科技合作和俄罗斯技术产业化方面技术创新的比重。吸引外资,投资能发展俄本国工业生产的科技项目。转变观念,在国际技术创新合作中运用技术产业化的国际通行做法,引入创新循环概念,即自基础研究开始到最终产品走向国际市场,包括科技产品和服务的市场营销。通过在俄罗斯境内组建高科技领域的合作机构、合资企业、科技产业集团,建立国际"一体化发展核心"。出台优惠政策发展在高技术、科技产品和服务方面的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和对口企业间的协作。加强和发展与独联体的互利创新合作。发展俄罗斯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同工业发达国家民间创新机构的合作。吸引直接和间接外国对俄罗斯高技术领域的投资,发展趋近国际标准的本国创新体系。培养创新企业管理人才和建立技术产业化的有效机制。发展与欧洲发展银行和欧洲投资协会,以及外国投资公司和私人投资商的接触,吸引其在俄罗斯境内进行科技项目的风险投资,包括由俄罗斯中、小企业参加投资活动。发展与新兴工业国家在实现俄罗斯技术产业化方面的合作,比如韩国、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菲律宾等国家,吸引必要的投资,共同走向国际市场。在技术产业化和对口企业间合作方面,与新兴工业国家开展中试合作,在这些国家的自由经济区组织科技工业生产。刺激俄罗斯高技术、科技产品和服务的出口,如巴西、埃及、印度、伊朗、墨西哥、南非和其它发展中国家。运用最新科技成果对前苏联为中、东欧援建的生产项目进行现代化改造。扩大俄罗斯在这些国家的影响,占领像波兰、匈牙利、捷克和斯洛伐克等国的高技术及其产品市场。
三、完善俄联邦国家调节国际科技合作机制
1、提高联邦政府和各地方政府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协调统一,在联邦政府创新科学协调委员会的领导下,建立跨部委和跨地区的国际科技合作组织管理机构。明确国际科技合作的任务和工作目标,定期开展国家和地方一级的工作成果评价。提高俄境外机构在履行国际科技合作目标和任务,促进俄罗斯科学国际一体化,吸引国外对俄科技领域的投资,加强与俄罗斯侨民的合作等方面作用。
2、采取措施,规范双边和多边国际科技合作的法律文本符合国际惯例。特别注重建立技术产业化的法律规范,编制标准规范性对外合作协议、合同文本,包括针对具有特殊性的生物技术、生物材料、计算机软件和微电路等。必须明确在国外的俄罗斯知识产权和国际科技合作中未申报专利技术的许可证法律保护制度和机制。建立法律基础统计和监督有国家财政投入开发的项目向国外的技术转让。
3、制定国家财政资助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管理程序和办法,借鉴外国经验,完善与外国共同投资项目的管理办法。对国家和私人所开展的国际合作项目,只有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由国外在俄罗斯境内从事技术的产业化时,国家财政才能给予资助。建立各项法律机制,吸引俄罗斯和外国资本,投资国际创新项目,提供国家担保,为投资人设立保险等。建立与国外非商业机构的信息咨询机制。建立机制吸引外资注入科技领域,如依靠建立创新交易市场,发行股票。完善税法,促进国际产业化进程和高技术及其产品的出口,为俄罗斯和国外投资机构提供优惠政策。
4、利用因特乃特技术为从事国际科技合作的单位提供有关市场和营销等方面的信息和咨询服务。
5、提高科技产品和技术服务出口的比重。使俄罗斯技术产品和服务进口合理化。为俄罗斯科技机构、工业企业以及科技小企业提供招标服务,编辑出口项目集等。国家对高技术和科技产品实行监管和发放许可。对进口影响和破坏生态环境的高技术项目实行许可证制度。出口通过国际科技合作获得技术产品和服务,在签订合同时须进行专业评估。质量和标准认证体系要符合国际做法。国家支持本国技术在境外的申请专利。
6、保存和发展俄罗斯科学和创新潜力,对科技成果进行法律保护,解决科技人员境外移民问题,发展具有高科技潜力的地区,让俄罗斯科学参与全球性的人类发展问题。
为使国家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俄罗斯在全力支持与移居国外的俄罗斯科学家进行学术交流活动,让其参与执行国内科学项目工作。同时,俄罗斯建立监管体系,管理由国家财政资助开发的技术项目的对外转让。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避免在俄境外的技术流失和非法盗用。对于国外资助早年曾在俄罗斯国防部门工作以及从事军转民科技产品的科学家和科研单位的项目,俄罗斯将实行严格的国家监管。科技和教育领域面向国际信息网络,建立本国的计算机互连网络时,要求建立信息安全保障的解决方案以及国家对国际科技信息交流的监控措施。发展出口监管方面的国际合作,加强国际安全和稳定。为维护民族利益,保障科技安全,通过制订俄罗斯联邦面向21世纪全球安全的国际科技战略,在多边、双边科技合作例会的实际工作中加强有关安全保障方面的法律基础等措施,建立对外政策和国际法律环境。
俄罗斯规划可持续发展投资
在约翰内斯堡出席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的俄罗斯代表,将向首脑会议提交一份报告,内容涉及俄迈向经济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的进展和问题,特别是规划了俄罗斯最近几年内可持续发展的投资。
据俄通社-塔斯社报道,这份由俄罗斯经济发展和贸易部、外交部、自然资源部共同拟订的报告指出,为了在经济方面实现可持续发展,俄经济领域需要在今后20年内总共获得约2万亿美元的投资。目前俄国内生产总值约占世界的2%,与俄经济领域内未发生危机时的年份相比,所获得的投资总额减少了五分之四。由于预算拨款有限,俄官方只能对经济领域内的某些方面直接投资。
按计划,2002年至2004年间,俄国家投资政策的重点将放在以下三方面:
一、 创造并长期保持有利条件,发展竞争压力较大的国民经济部门;
二、 努力增加俄罗斯的资金储备;
三、 依靠现代技术,扩大俄生产潜力。
在2002年至2004年间,俄官方将切实执行与俄地下资源利用有关的各种规章制度,依法确定国内外投资方开发俄矿藏资源过程中的各种法律关系,履行国家与私人投资方在上述方面的合同,以此来落实国家投资政策中的若干重点内容。
根据俄官方的中期规划,国家将通过落实一系列高效机制和补贴部分贷款利息,优先对社会发展、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环保、国防工业等方面进行投资。此外,国家将对高技术和生态技术的发展给予支持。在长期规划中,俄将努力确保在资源出口领域内的重要国际地位。
据统计,在俄出口产品结构中,原料和初级加工产品的份额超过了70%。俄开采的45%的石油、35%的天然气、90%至95%的有色金属和化肥总产量的85%均用于出口。
根据上述情况,俄外交部副新闻发言人马拉霍夫27日呼吁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在草拟会议文件时充分考虑各国的特殊情况和利益,认可各国为实现可持续发展而选择的多种途径。
国家对外科技合作的基本原则
根据近50年来开展对外科技合作的经验,我国国际科技合作基本原则可以归纳为六条:
一、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是我国外交工作和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科技外交是我国整个对外关系的重要方面,是联系我国科技工作者与世界各国科技工作者之间友谊的纽带、对增进世界各国人民的友谊、促进世界经济和科学技术的繁荣具重要意义。国际科技合作工作要服从于外交,服务于外交,但还有其本身工作的规律。所以在开展工作时,有时可以利用发展科学技术是双方共同需求这一特点。对促进外交工作起到一定的作用。科技外事工作也是我国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学习其他国家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以加快提高本国的科学技术水平,从而缩短自己的摸索过程,减少盲目性。
二、国际科技合作要全方位开展,面向世界
要同一切对我友好的国家长期地、稳定地和深入地发展合作关系。国家不论大小和贫富都有自己的特长,必须博采各国之长,为我所用。但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制定和调整国家政策和优先领域。
三、在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中,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原则
在合作中,要做到平等协商,互通有无,符合双方的需要,照顾到双方的利益;在交流中,要做到有来有往,取长补短,不强加于人,也不强求于人;在共同研究中,科技合作的成果所得利益应根据双方贡献大小,做到合理分享,要保护知识产权,尊重国际惯例。
四、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是学习、吸收消化国外先进科技成就和管理经验的重要渠道,要始终维护国家利益
对不同国别要有战略目标,每个合作项目要有明确的目的性。国际科技合作要为我国科技发展三个次层计划服务;要为我国技术创新服务;要为高技术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服务;要为振兴农业和振兴地方服务;要发展科技与经济结合的国际合作机制,发挥科技合作的先导作用,为引进技术、人才、资金和输出技术、人才服务;要讲究实效,注意合作成果的应用、推广;要积极开展多边和区域性的科技合作,参与国际上有关科技问题的磋商,以维护我国和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要鼓励我国科技人员登上国际科技舞台。
五、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要发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
执行政府间科技合作计划,双方执行单位所承担的项目,资金能得到政府支持,但有时也会受两国外交关系所约束。民间科技合作与交流一般不受或较少受到国家外交关系的左右。在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中,要官民并举,能官则官,能民则民。多边合作与交流以其信息多、快、广的特点可以收集到所需的信息资料,且少受双边关系的影响。因此,在搞好双边科技合作的同时,也要重视多边合作,提倡双边与多边同时并举。此外,还应鼓励和促进科研单位和人员之间的对口合作与交流。要广交朋友,多做友好工作,积极开展海外华人学者工作;鼓励和争取我国在国外留学生人员回国工作。合作与交流的形式要多样,除现有12种合作交流形式外,还可发展拓宽。
六、在国际科技合作交流中,要发挥我国的科技优势
科技合作往往需要双方具有相当的技术水平和特长,必须是双方交流,有取有予,合作才能深入、持久。我国有传统的科学技术和建国以来所取得的大量科学技术成就;有一批实力较强的科研单位和高等学校,已开发了一批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产品;有丰富的和特有的矿产资源和动植物品种;有特殊的地形地貌;有庞大的科技人才资源。所有这些都可以作为对外合作的筹码,也可以促进世界科技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新时期国家对外科技合作的方针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指出"对外开放是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面对经济、科技全球化趋势,我们要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走向世界,完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发展开放型经济,增强国际竞争力,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国民经济素质提高。国际科技合作工作是我国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和实施科教兴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一环。 这就要求我们在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工作时,要正确处理对外开放和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关系;要注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有重点、有选择地引进技术的关系。通过国家科技合作与交流,增强我国的国际竞争力,促进经济建设的发展。
现阶段国家对外科技合作的特点
一、科技合作促进了国家关系的改善
1989年国内发生政治风波后,针对西方国家的制裁政策,我国科技外事工作者根据中央关于"科技外交要作打破西方制裁突破口之一"的精神,利用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中外各国所共同需要的事业的特点,积极开展多方面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二、合办研究开发机构开始在中国兴起
90年代以来,外国企业和科研单位,特别是跨国公司也到我国来合资或独资开办科研开发机构,而且是在不断发展中。
为了加强对合办研究开发机构的指导和管理,国家科技部于1997年9月发布了《关于设立中外合资研究开发机构、中外合作研究开发机构的暂行办法》,对合办研究机构的条件、审批办法、合同内容、权利与义务、奖励与惩罚等作了具体规定。
三、技贸结合有了新的发展
国家科技部在1986年召开的第四次全国科技外事工作会议上,曾提出"科技外事工作要把推进中国科技产品和技术出口当作一项重要任务"。经过几年的开拓,这项工作在90年代已有了新的发展。各部门、各地区都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在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交流的同时,注意科技合作促进经济合作,推进对外科技经济合作一体化。1994年6月国务院批准了外经贸部、国家科技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优化外贸出口商品结构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促进贸工技结合,加快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是优化我国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出口商品技术含量和技术附加值重要举措,这对我国外贸出口在国际竞争中不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些政策允许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有外贸权的公司。据统计,到1997年底,有53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已成立了41家进出口总公司。此外,外经贸部和国家科技部还先后批准赋予近300家具有条件的科研单位和高等学校进出口经营权。1997年12月,两部委又联合发出进出口经营权的条件,以支持科技产品出口和国际技术贸易活动。
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已成为对外开放的一个"窗口"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20世纪70年代世界新技术革命浪潮中出现的一个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开发能力、扶持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壮大的新生事物。中国在80年代后期通过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吸收国外经验,开拓在国内兴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从1988年国务院批准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试验区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从1988年以共批准了53个国家级开发区,遍布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现在,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不仅成为我国高新技术创新和发展的基地,也是我国对外合作和开放的"窗口"。
五、留学人员纷纷回国创业和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已有32万多人通过国家公派、单位公派、自费等多种渠道出国进修、访问、合作研究或攻读学位,其中赴美国留学人员最多。随着国内政治体制、经济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化,国内各部门、各地区贯彻国家的"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方针,在为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方面采取了不少措施,创造了许多条件,目前已接纳回国留学人员超过10万人。北京、上海、天津、苏州、西安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或创业中心纷纷建立专门的留学人员创业园,提供优惠条件,吸引在海外的留学人员回国创业。至1998年,全国留学人员创业园已达到20个,以留学人员身份创办的企业有1000多家。从英、法、日等一些发达国家回国的留学人员超过了当年到这些国家留学的公派留学人员,他们通过短期来华讲学、工作,交流信息,技术服务等多种途径正在尽力为国服务。
六、国际和区域性的国际合作活跃
90年代以来,我国参与国际和区域性的多边合作十分活跃。
我国倡议建立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PECC)科技专题组后,自1989年至1995年我国任双主席之一期间积极发挥组织和示范作用,参加组织和筹备第一次大型活动-1990年汉城"太平洋地区科技研讨会",成功举办了1991年上海"科技工业园区研讨会",并一直积极参与每年的研讨会和编辑《太平洋地区科学和技术概览》等活动。
亚太经济合作组(APEC)是目前亚太地区最具影响的经济合作组织。我国于1991年底参加后,一直将开展科技合作作为我国参与APEC合作的一个重要战略。
在与周边地区的多边合作中,我国与泰国、老挝、缅甸开展澜沧江一湄公河联合开发的研究;与朝鲜、韩国、日本、俄罗斯、蒙古开展了图们江环黄渤海跨国经济工的研究;1990年9月,兰新铁路乌鲁木齐至阿拉山口段建成并与苏联铁路接轨后,举世瞩目的第二座亚欧大陆桥全线开通,扩大了我国与沿线各国的开放和合作。我国都积极参与和推动了上述科技经济合作活动。
七、地方科技外事工作走向务实
地方科技外事工作基本上完成了从一般交往到以抓项目为主的转变,逐步走向务实,利用多种方式和渠道为发展地方科技和振兴地方经济服务,呈现出十分活跃的局面。
在地方科技外事工作中,地方科协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也有很大的发展。各地科协围绕当地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开展了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目的明确的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效果显著,得到当地政府的肯定。
八、加强了国际科技合作的软科学研究
从80年代以来,科技部等有关部门为了指导国际科技合作工作的开展,进行了国际科技合作软科学研究。通过这些软科学研究成果的传播,对提高我国科技外事干部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工作水平起了有效的推动作用。
国家对外科技合作的基本方式和渠道
我国国际科技合作的基本方式可归纳为以下几种:
1、合作研究 由两国或两国以上的科学技术人员,为了同一个科学技术目标,在统一的计划和组织下,通过共同工作或分工协作进行的研究项目。由于研究对象的性质和研究阶段不同,合作研究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
2、联合调查 由两国或两国以上的科学技术人员为了了解地形、地貌、大气、海洋、矿藏和其它自然资源或其它特定目标共同进行的勘察和调查;共同进行的地区性综合调查与可行性研究调查。
3、合作开发 以利用科研成果为基础,有明确市场目标的产品或工艺的共同开发。
联合设计、以共同开发为基础的合作生产和"一条龙"合作均划归此类。
4、合办机构 合作各方共同出人力、资金、设备,共同开办培训中心、研究机构等。
由多国合作或国际组织在一国组办国际科学技术组织或研究中心划归此类。
5、科技考察 为了解一国或数国的科技概况,某个(或数个)学科领域的学术和技术水平与进展,某项(或数项)技术问题,由科学技术人员到有关国家进行的科技目标明确的考察。科技考察包括综合性考察、专项技术考察、出国考察团和来华考察。
接待科技旅游划归此类。
6、人才交流 非盈利性的人才引进或人才输出,其中包括聘请外国科技专家来华或派专家出国进行讲学、技术座谈和咨询等活动;我国科技专家受聘或当选在国际科技组织或团体(主要指协会、学会、研究等非盈利性学术组织)中任职等。
7、信息交流 图书、期刊、目录、样本、软件等文字和图像资料的交换,与国际信息网络联网等。
8、实物交换 仪器、设备、种质和样品等实物的交换或赠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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